Asus WL-160N: 產品安裝

產品安裝: Asus WL-160N

background image

華碩無線網路卡

47

繁體中文

快速安裝指南

產品安裝

重要:請在插入華碩網路卡之前,先將無線網路卡應用程式安裝至您的電腦中。

安裝應用程式和驅動程式

請依照以下指南來安裝華碩無線網路卡

的應用程式和驅動程式。將驅動與應用

程式光碟放入電腦的光碟機中。若您的

電腦開啟了自動播放功能,會自動顯示

應用程式安裝選單。如果安裝選單畫面

沒有出現,雙按光碟機圖示,直接執行

光碟根目錄的 SETUP.EXE 程式。接著選

擇您要的語言,然後點選 

安裝華碩無線

網路卡應用程式和驅動程式

 項目來完成

安裝。

按正確的方向將無線網路卡插入您電腦的 

USB  連接埠。Windows  將用之前安裝的應用

程式自動檢測並設定無線網路卡。

Windows  XP  使用者:當第一次啟用應用程

式(Windows  重新開機時),您需要選擇一種

方式來操作本無線網路卡。請選擇「

僅使用 

Windows 無線網路設定

」。

無線網路狀態指示燈

本無線網路卡有兩個指示燈,用於顯示無線網路卡的狀態。

ACT 指示燈

閃爍

:  正在傳輸資料 ; 閃爍速度表示傳輸速率。

燈滅

:  無訊號或網路卡無效。

LINK 指示燈

燈亮

:  已連接到無線裝置。

燈滅

:  沒有無線連接。

LINK 指示燈

ACT 指示燈

background image

48

華碩無線網路卡

繁體中文

快速安裝指南

Windows

®

 XP 無線網路選項

這個無線網路選項頁面僅可用於  Windows

®

  XP  環境中。當您第一次執行控

制中心(Control  Center)程式時,就會出現。請選擇設定您的無線網卡所

要採用的工具程式。

  僅使用 Windows 無線網路設定

  僅使用 ASUS  無線網路工具程式,

並關閉 Windows 無線網路設定功能

(推荐)

Windows

®

 Zero Configuration 服務設定

若您想透過  Windows  內建的此項無線設定服務,來設定您的無線網路卡,

請依照以下步驟進行。

2. 若您連線的基地台設定了加密,此

時會出現另一個視窗需要您輸入密

碼,請輸入您已經在基地台上所設

定的密碼並點選「連線」,即可完成

連線。

1.

雙按工作列中的無線網路圖示,以

檢視可用的網路。選擇基地台並按

下「連線」。

background image

華碩無線網路卡

49

繁體中文

快速安裝指南

設定啟動無線網路連線,請用滑鼠右鍵點選無線網路圖示(桌面右下角),

然後選擇開啟網路連線。接著滑鼠右鍵點選網路連線圖示並選擇「內容」來

開啟無線網路連線狀態。

1. 在「一般」頁面中顯示狀態、網路、

連線時間、速度與訊號強度。訊號強

度透過 5 條綠色柱狀圖顯示,綠色條

柱越多,訊號越強。

2. 選擇「無線網路」來顯示慣用網路的

狀態。使用「新增」鈕來增加一個可

用的網路名稱(SSID)與設定連接的

方式,搭配「上移」與「下移」鈕來

移動該項目往上或往下的順序。在該

項目前會顯示一個像訊號電塔的圖示,

點選「內容」則可設定該無線網路裝

置的連線模式。

background image

50

華碩無線網路卡

繁體中文

快速安裝指南

注意事項

當您購買本產品後,為保障購買人權益,請於購買後壹個月內務必上網填寫

完整個人資料及產品資訊並完成註冊手續。

1. 請您先透過網路註冊加入華碩會員,再進行產品登錄之作業(網址:http://

member.asus.com)。

2. 妥善保留購買當時之發票或是發票憑證(影本亦可)經銷商之售貨單據(加蓋

經銷商店章始生效力),於機台故障送修時出示,始享有保固服務之權益;

若不慎遺失相關證明單據且於購買華碩無線網路產品壹個月內,未上網進

行註冊,本公司將以華碩「出貨日」為保固啟始日期。

3. 無論在任何情況下,您都不可以自行拆解修理本機,這將導致本機的保固

作廢。

註冊步驟

註冊網址: http://member.asus.com

步驟1: 加入會員  (  如已是會員,請跳到步驟5,直接”登入會員”可註冊

新購買的產品 )

步驟2: 個人資料填寫完成後按”同意並且繼續”

步驟3: 註冊系統將會發送啟用帳號的”確認碼”認證信件

步驟4: 請依據確認碼信件指示進行帳號認證,以確保您會員權益

步驟5: 選擇產品註冊,填寫完整的產品資訊即可完成註冊

DGT 警語

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,非經許可,公司、商號或使用者均不

得擅自變更頻率、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。 

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;經發現有干擾

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。

前項合法通信,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。

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

設備之干擾。